127家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了2022年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和风险名单,111家机构因首次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目前,共有127家机构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56家机构因违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黑代理)被处罚的机构被列入风险名单 。


127家机构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北京:(51家),内蒙古:(2家)
辽宁省(3家),吉林省(1家)
浙江省(4家),安徽省(6家)
江西省(4家),河南省(8家)
湖北省(12家),湖南省(10家)
广东省(3家),四川省(16家)
贵州省(1家),青海省:(1家)
云南省:(1家),河北:(1家)
陕西:(1家),山东:(1家)
广西:(1家)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3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未在规定期限提交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专利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 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
(二) 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
(三) 擅自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 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五) 不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其整改,期限届满仍不符合条件;
(六) 专利代理机构公示信息与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信息不一致;
(七) 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56家机构被列入代理机构风险名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127家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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