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野浴保证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夏季即将来临,为切实减少学生野浴带来的危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县教育局有关精神要求,特拟定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双方关于《学生禁止野浴安全协议书》,其协议如下:
【不野浴保证书】1、家长要教育孩子禁止私自到大河,水库,鱼塘,河沟等水域游泳、野浴,保证孩子不野浴,不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
2、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做好孩子在家期间的监护责任,教育孩子不要在校内及休息时间私自外出,有事必须与学校或老师请假 。
3、学生放学离校,家长要叮嘱孩子立刻回家,不要到其它地方玩耍、逗留 。
4、学校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将通过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禁止野浴教育,使学生知道野浴的危害 。
5、孩子因病因事未能上学必须与老师或学校请假 。
本协议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学生家长签字:
冯贝堡初中
2012.4.1
禁止野浴协议书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的升高,雨量的加聚,我们这个地区已逐渐进入汛期 。为了防止学生溺水死亡等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特签订本协议(协议有效期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至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1、每名学生必须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不在危险地区玩耍;
2、禁止任何学生在河、湖、池等水域野浴;
3、严禁私自到河边看涨大水;
4、每名学生在放学后必须按时回家,不随意在校外逗留;
5、不要到野外水域游玩抓鱼等;
6、不要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
7、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是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
各位学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请您一定要遵守上述学校纪律 。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各位家长一定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工作,以防事故发生,给您的家庭及社会造成痛苦和损失 。
登仕堡学校 班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