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垄断协议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
垄断协议 , 也称为卡特尔 , 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形成的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下游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和案例法律分析:反垄断行为有四类 , 其一是垄断协议 , 即几个企业结成联盟对某一市场的价格等进行控制; 其二是对市场优势的滥用 , 即市场占有率超过一定比例的企业滥用优势压制竞争 , 目前的草案对这种市场份额的规定是 , 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二分之一、两家企业超过三分之二、三家企业超过四分之三; 另外两种则是企业合并造成的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和行政垄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反垄断法规制的有几种垄断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的反垄断法规定了三种垄断行为 , 即: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根据法律规定 ,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
法律所称市场支配地位 , 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
经营者集中是指以下三种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
据介绍 , 国际上反垄断法通常包括三大制度 , 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 , 我国在制定反垄断法时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 。
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哪些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显示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三类 。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 , 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 , 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 , 维护消费者利益 , 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 , 诚实守信 , 严格自律 , 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 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

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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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规定 , 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 , 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 , 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 , 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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