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着日本国旗跳舞犯法吗

男子用国旗铺地并多次踩踏被判入狱半年
法官认为尊重爱护国旗国徽国歌是公民法定义务
今年2月9日23时许 , 一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传播 , 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视频中 , 一名男子在舞狮表演过程中用国旗当红布摆放祭品 , 并多次践踏国旗 。近日 ,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依法公开审理 , 被告人钟某因犯侮辱国旗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该案主审法官在宣判后说 , 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国歌 , 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 , 对任何侮辱国旗、国徽、国歌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 都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法官建议 , 加大对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以及刑法对此相关规定的普法宣传 , 让公民更加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国歌 。
“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触犯法律”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2018年2月7日10时40分许 , 被告人钟某于广宁县南街镇某武馆开业庆典期间 , 在进行狮子点睛仪式时践踏国旗 。2月10日 , 钟某主动到广宁县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投案 , 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不法事实 。
钟某在庭上供述 , 2月7日上午 , 其在县城经营的武馆开张 , 他在开业仪式上进行了为新狮头点睛的开坛仪式 。在现场 , 他把一面用过的国旗反铺在地面上 , 把点睛仪式要用的物品摆放在国旗上 , 在仪式进行过程中多次踩踏国旗 。他说:“我当时知道是拿了一面国旗来铺地面 , 但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
公诉人在庭上指控 , 根据被告人钟某的供述、证人证言、勘验检查、辨认笔录、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 被告人在公共场合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 其行为应当以侮辱国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 是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建议对被告人钟某判处8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广宁县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钟某在公共场合故意践踏国旗 , 损害国家的尊严 , 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国旗罪 , 应依法惩处 。案发后 , 被告人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是自首 , 依法可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罪名成立 , 应予支持 , 同时对被告人所提出的量刑建议 , 符合法律规定 , 予以采纳 。
据此 , 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悉 , 被告人钟某没有提起上诉 , 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
该案主审法官黄宁告诉采访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规定: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 , 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毁、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侮辱国旗行为时有发生
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近年来 , 侮辱国旗的行为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
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晚间 , 吴某某携带剪刀至天津市河西区两小区内 , 剪破、损毁悬挂于各楼栋门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 并将部分损毁的国旗、旗杆丢弃在小区道路及垃圾桶等处 。后经统计 , 被损毁的国旗共计66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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