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薪白粲名词解释 鬼薪白粲什么意思


蜀珍交友盛 , 雍国曲刑存 。前几篇文章写到了死刑、髡刑 , 虽然挖了不少坑 , 但关于刑罚这部分还是暂且收尾 , 本篇来写完刑、作刑、罚金 。
案《晋书·刑法志》 , 《魏律》在继承汉律的同时 , 还有了一定程度的创新 , 比如将“具律”改为“刑名” , 并且放在首篇 。“刑名”很好理解 , 就是各种刑罚的名称 , 如髡刑、徒刑等 。在《魏律》之前 , “具律”作为诸多律法的总则 , 一直是放置在末篇的 。放在首篇也可以突显律法总则的重要性 。
“其死刑有三 , 髡刑有四 , 完刑、作刑各三 , 赎刑十一 , 罚金六 , 杂抵罪七 , 凡三十七名 , 以为律首”——《晋书·刑法志》
【鬼薪白粲名词解释 鬼薪白粲什么意思】 魏国有完刑、作刑各3种 。完刑是剃去受刑者的鬓发、胡须 , 属于一种程度较轻的刑罚 。但与髡刑类似 , 不是剃完就一了百了 , 还要被罚去进行劳作 , 同样要限制人身自由 , 只是年限不同 。前一篇聊髡刑时提到了“髡钳为城旦舂” , 完刑也同样适用 , 有“完城旦舂”这种刑罚 , 刑期为4年 , 但不一定需要戴枷锁劳作 。
完刑具体有哪3种确实无从分析 , 而完刑与耐刑是否相同还存在争议 , 或者再加上“髡刑” , 有些观点认为完刑、耐刑相同 , 也有认为完刑、耐刑、髡刑各不相同的 , 众说纷纭 , 莫衷一是 。“完”的本义是“全” , 身体发肤动了哪一样都不再完全了 , 因而从秦汉时期到魏晋时期 , 完刑的意义可能有所变迁 。
“轻罪不至于髡 , 完其耏鬓 , 故曰耏 。古耐字从彡 , 发肤之意也”——《汉书》应劭注解
作刑 , 其实就是劳作 。魏国是沿袭了汉律 , 也可以试着推测三种作刑分别是什么 。汉代鬼薪白粲属于三年徒刑 , 司寇属于二年徒刑 , 罚作、复作属于一年徒刑 。
“鬼薪”指的是男子要为宗庙采薪 , “白粲”指的是女子择米 , 要精选白米用于祭祀 。“司寇”指的是去边地服劳役 , 还要抵御外寇入侵 。男子罚作 , 指的是戍守边疆一年 , 女子复作也是一年的劳役 。
“罪为司寇 , 司寇男备守 , 女为作如司寇 , 皆作二岁”——《汉旧仪》
罚金 , 触犯了刑罚要缴纳的钱 , 这与“赎钱”是两回事 。曹丕时期 , 有人冲撞了御驾 , 廷尉就要求他缴纳罚金 , 但曹丕倒没有计较太多 。反过来到鲍勋这就不一样了 , 本来廷尉表示鲍勋应该判刑5年 , 并缴纳罚金2斤 , 但曹丕并没有给鲍勋继续生存的机会 。依汉律罚金从2两到2斤都有 , 魏国大抵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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