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合唱大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校园合唱大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游戏形式
竞赛组:共设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三个组别 。每个单元的合唱团人数控制在30-50人,导师人数限制在2人 。
比赛赛程:有初赛和决赛两个赛程,初赛在2016年9月 , 决赛在2016年10月 。地点:晋江电视台演播厅 。
比赛内容:要求参赛歌曲内容积极向上,适合学生演唱,能够体现时代主旋律 。每队准备两首曲目,歌曲时长不超过6分钟 。
比赛形式:鼓励多种形式,如加入和声、融合情感、生活、音乐剧等 。融入唱腔 , 并在领唱、朗诵或队形变化中加入新意 。
伴奏形式:主办方将在现场提供一架钢琴 。如果参赛者自带其他乐器 , 请提前通知主办方 。允许学生和老师的指导老师和伴奏,也可以邀请伴奏 。
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演唱节奏准确明快,音准好,音色美 。(2.5分)
2.声音整齐洪亮,口齿清晰,富有感染力 。(2分)
3.合唱成员与指挥和伴奏配合默契 。(2分)
4.演唱形式具有艺术性和创新性 。(2分)
5.穿着整齐,精神饱满,上下有序,台风好 。(1.5分)
【校园合唱大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评分规则
1.比赛采用10分制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分数相同,看小数点后第三位决定胜负 。
2.前三支队伍唱完之后,评委给前三支队伍打分 , 第四支队伍唱完之后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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