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再生资源有那些?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有什么区别?

第一,可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是可再生资源的一种,即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科教、交通、国防等活动中,经过一次开发利用后,可以反复循环利用的不可再生物质资源 。它包括钢、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合金、无机非金属、塑料、橡胶、纤维、纸张等 。,以矿物为原料生产出来的,废弃的,都称为可再生资源 。
人类可利用的资源可以分为两类:不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 。
一.不可再生
是指经过人类一次开发利用后,长期(数百万年内)不能自然形成或生产的物质资源 。它包括各种金属矿物、非金属矿物、岩石、固体燃料(煤、石煤、泥炭)、液体燃料(石油)、气体燃料(天然气)等 。自然界中,甚至地下的矿泉水,因为渗入地下深处的都是雨水 。几十年后,它已成为多年的自然资源 。
第二,可再生
是指经过人类一次开发利用后,在一定时期内(一年或几十年内)通过自然或人工活动可以自然生成、生长、繁衍,并且其中部分可以不断增加储量的物质资源 。它包括地表水、土壤、植物、动物、水生生物、微生物、森林、草原、空气体、阳光(太阳能)、气候资源,然而,动物、植物、水生生物和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受到人类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限制 。
第二,优势
与使用一次资源相比,使用可再生资源可以节约大量能源、水资源和生产辅料,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 。同时,许多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这就决定了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
一是行业发展潜力大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可再生资源近1亿吨,价值2000多亿元,其中废钢4000多万吨,废纸3000多万吨,有色金属500多万吨,废塑料600多万吨,轮胎5000多万吨,其他废弃物1000多万吨 。此外,近年来,中国每年进口2000多万吨可再生资源 。如果加上工矿企业收集的废弃物,我国每年再生资源回收价值可达4000亿元以上 。
第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据2002年统计,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5000多家,回收网点16万个(未登记或临时回收网点近40万个),回收加工厂3000多家,从业人员140万人 。包括进城收废品的农民工在内,中国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有近千万就业人口 。
三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价值,还具有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仅“九五”期间五年,中国就回收废钢1.6亿吨、废纸4000多万吨,相当于节约成品铁矿石3.2亿吨、标准煤6400万吨、木材1.2亿立方米、电力240万千瓦、水240亿立方米 。更重要的是,节约了大量垃圾填埋所占用的宝贵土地资源,减少了空气污染 。
三 。中国的前景与发展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解决社会物资的严重短缺,政府大力提倡节俭,回收旧物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实现资源再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迅速 。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中国再生资源行业工业总产值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0.49% 。2011年,我国995家规模以上再生资源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986.98亿元 。
然而,中国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我国废塑料回收率不到25%;再生铅的消费率只有33%,而美国已经达到82% 。正因为如此,中国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很强的后发优势 。
以家电行业为例,中国家电数量庞大 。截至2011年底,仅电视机、冰箱和洗衣机的保有量就分别达到5.2亿台、3亿台和3.2亿台 。近年来,我国每年至少有数千万台家电、数千万台电脑、近1亿部手机进入淘汰期,相当于一座储量大、品位高的矿山 。
【不可再生资源有那些?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有什么区别?】2012年1月31日,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等回收设备制造业被列入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回收产业化”;商务部还表示,将继续完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下形成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并在“十二五”期间纳入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试点建设,实现废旧家电回收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这些措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废旧产品回收加工产业链,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同时提出,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40%和45%;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提高到70%,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 。“十二五”期间,再生资源产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 。
四 。行业分析
国际可再生资源环境
美利坚合众国
1976年,美国开始推行循环经济理念,重点是废物回收利用 。联邦政府颁布了固体废物处理法案;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下令,再生纸必须占所有政府机构办公用纸的20%,随后提高到30%;2003年,美国加州率先通过了电子垃圾法规——2003电子垃圾回收法案 。
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发展循环经济最早的国家之一,也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和指南 。德国的立法是从垃圾处理开始的,早在1972年就颁布了垃圾处理法,强调垃圾的最终处理 。1986年修改更名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从“如何处理废弃物”改为“如何避免废弃物”,强调避免废弃物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1996年10月,颁布并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和废物管理法》 。这部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确保垃圾的最大化再利用 。
全球形势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之后,欧洲国家率先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响应,再生资源产业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可再生资源产业被许多国家视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因此资源产业发展迅速 。
据分析,到2010年,全球可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已达2.2万亿美元,2006-2010年全球可再生资源产业复合增长率为14.06%,并继续以每年14%至19%的速度增长,远快于全球GDP增速 。这是一个典型的朝阳产业 。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相对成熟 。2010年,世界发达国家再生资源产业规模占全球总量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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