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博士侵权关晓彤被判赔偿85万元 关晓彤起诉痘博士获赔85万元

11月2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关晓彤与图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为关晓彤,被告为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图治(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法院认为,关晓彤作为当前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影视演员,痘博士公司未经肖像权人、姓名权人关晓彤许可,擅自在其线下门店中将关晓彤的肖像及姓名大量用于该公司“痘博士”品牌及相关产品的广告宣传和推广中,并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账号和大众点评、美团等第三方网络平台上有所体现,凭借关晓彤在相关市场群体中的品牌影响力与产品号召力推广其“痘博士”品牌及相关产品,系以营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姓名,严重侵犯了关晓彤的肖像权、姓名权 。
2021年9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北京痘博士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撤其公司所有线下实体店侵犯关晓彤肖像权、姓名权的宣传物料,停止侵权行为;向关晓彤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850000元 。
【痘博士侵权关晓彤被判赔偿85万元 关晓彤起诉痘博士获赔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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