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13%、17%)
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税率(13%、17%)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4%、6%) 。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如何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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