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违建怎样解决」

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讨论和完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初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李兵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 。《村…
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讨论和完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初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司长李兵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于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通过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 。
1993年5月7日,第三十二条?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
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1993年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指导我国村镇建设的基本法规有效促进了村镇建设活动及其管理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第一条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法律依据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由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于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 。
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历史违建怎样解决」】????第三十二条?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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