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告知书 告知书怎么写( 三 )


应当注意的是特定的确定 。由于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 , 难以在法律中作出详尽规定 , 需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个案中犯罪的性质、情节 , 行为人犯罪的原因和个人的行为倾向、心理状态 , 维护社会秩序、保护被害人免遭再次侵害、预防行为人再次犯罪的需要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周边的社会环境等具体情况决定 。
对于是否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本款规定 , 要求其遵守本款哪几项规定 , 以及特定场所、人员、活动的范围 , 也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 , 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预防犯罪的需要综合考虑 , 逐案、逐人裁量决定 。可能有的案件采用 , 有的案件不采用 , 同一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 , 有的就不采用 。可以只涉及一个方面的事项 , 如只禁止从事特定活动 , 也可以同时涉及三个方面的事项 , 即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 , 进入特定场所 , 接触特定的人员 。选择要有针对性 , 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提下 , 尽量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生活、学习造成的影响降低 。
不能为了工作便利 , 要求所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所有规定 , 也不能随意扩大特定场所、人员和活动的范围 。由于法律规定比较原则 , 为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准确适用该法律规定 , 维护法制统一 , 在必要的时候 ,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的方式 , 就禁止的具体内容、范围等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 。
【如何写告知书 告知书怎么写】第三部分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如何处理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已交纳保证金的 , 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这里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 是针对实践中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应当没收保证金的数额不确定 , 有些执行机关不区分情况一律全部没收保证金的问题新增加的规定 , 有利于执行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没收数额 。
具体应当没收的数额 , 是没收全部还是部分保证金 , 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及严重程度决定 , 不能不分情况 , 一概简单采取没收全部保证金的方式 。另外 , 还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以下处罚:
(1)对于违法情节较轻 , 不需要逮捕 , 允许再次取保候审的 ,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
(2)对于违法情节比较严重 , 不允许再取保候审的 , 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 取保候审结束时 , 应当将保证金退还本人 。
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 需要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 。
在实践中 , 对于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从其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来看 , 取保候审已经不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 只能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但逮捕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 需要一定的时间 , 由于原刑事诉讼法对在批准逮捕之前是否可以采取先行拘留措施规定不明确 ,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实施危害社会安全、逃避刑事追究、阻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行为 , 2012年3月修改刑事诉讼法 , 针对这一情况增加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的规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