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被管制罪犯的权利有哪些】(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 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
推荐阅读
- 米兰花春天的养护和管理
- 行程速比系数k怎么算
- 四个人和一个骑马的大成语
- 电子琴耳机插口在哪里
- 屏幕5英寸以上的手机哪一款最好
- 一斤面桃酥的配方
- 端午节放假通知怎么写
- 怎么清空抖音回复消息
- 两尺一的腰围是多少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