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造成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经申请 , 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全部罚金 。
所谓不能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罪犯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 。
【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罚金能否减免】【法律依据】
《刑法》第53条 ,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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