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分割】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就是没有结婚 , 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因此 , 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返还其彩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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