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
【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推荐阅读
- 手机有卡却显示无卡怎么回事
- 可控硅如何实现加热器控制
- 生日快乐的词语
- 执业药师证考哪些科目
- 英语四级多少分有证书
- 清空微信聊天记录能减少内存吗
- 自我勉励的古代名言
- 一体机进水几天能干
- 少林寺和尚吃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