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彩礼应当酌情返还 。所酌之情应为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 。彩礼可酌情返还 , 以不超过50%为宜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未婚同居彩礼应该怎么返还】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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