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第十三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第十五条: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 ,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 , 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限制类产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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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限制类企业】 ?。┓伞⑿姓ü婀娑ǖ钠渌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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