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 , 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的管辖法院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
【行政复议结果怎么去法院起诉】经复议的案件 , 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