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

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尾部会告知 。司法评估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
【法律依据】
【司法评估规定的期限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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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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