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间权利义务的总和 。又称亲子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 , 也可因收养而发生 。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 。
【子女关系是什么意思】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关系完全从属于宗法家族制度 。封建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以孝道为本 。不孝列为十恶之一;祖父母、父母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供养有阙 , 都须按律科刑 。父母对子女握有主婚、教令、惩戒等权,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 。外国古代法中有关亲子关系的规定,也都以家族、父母为本位 。当代各国除对子女的出生、姓名、父母子女间的扶养等问题有具体规定外,还特别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亲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宗世继承和纳妾制度 , 嫡子、庶子、嗣子等名目不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