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什么限制】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的限制有: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 , 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 , 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 , 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