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应当看具体案件的受理是否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其次,需审查具体案件类型,是否有约定管辖的情形,最后再考察案件是否符合原告就被告等法定的一般管辖权的规定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什么情形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推荐阅读
- 日线序列失效什么意思
- 庭院栽培的特点是什么
- 玩游戏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接电话
- 一场秋雨一场寒的经典语录
- 宁夏灵武到江苏南通一共多少公里
- 茄汁拌凉瓜
- 甲鱼吃蚯蚓吗
- 秋天的作文600字
- 明楼你跪下大姐有事求你是第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