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要件:
放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 。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
例如 , 某电气维修工人,发现其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已经损坏,可能引起火灾,而他不加维修,放任火灾的发生 。这就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 。
主观要件:
放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 , 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 。
放火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因个人的某种利益得不到满足而放火,因对批评、处分不满而放火,因泄愤报复而放火 , 为湮灭罪证、嫁祸于人而放火,因恋爱关系破裂而放火,因家庭矛盾激化而放火等 。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不论出于何种动机 , 都不影响放火罪的成立,但是,查明放火的动机,对于正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 , 是定罪量刑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