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 , 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如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
推荐阅读
- 县委办副主任是什么级别
- 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耀斑发生在哪年
- 空调开着开着怎么就显示fo
- 华硕一体机怎么装系统
- 和平精英开局语音怎么关
- 微信红包怎么撤回
- 如何挑选飞机靠窗位置
- 木耳和田螺一起吃会有什么后果
- 附录参与查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