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

闯红灯处罚的依据: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 , 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 , 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 , 未减速行驶的 , 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 , 处五百元罚款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 , 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 , 处五百元罚款 。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 ,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 , 准许车辆通行 , 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 , 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闯红灯处罚依据是什么】(三)红灯亮时 , 禁止车辆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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