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有哪些

【公诉转自诉案件有哪些】公诉转自诉的情形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诉:⒈故意伤害案;⒉非法侵入住宅案;⒊侵犯通信自由案;⒋重婚案;⒌遗弃案;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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