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
【会计谨慎性原则问题分别举例说明】谨慎性原则关于确认负债一个公司在生产某种产品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气对环境产生了破坏,政府调查之后对公司提出了起诉,在当年资产负债表日方案以前一直没有确立,如果一旦政府起诉公司成功,公司就要支付罚金 。假设这笔罚金是100万,而公司败诉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那么我们就要确认这笔100万,因为百分之这个概率达到了很有可能发生这个界定 。而如果公司败诉的概率是百分之五,那属于可能性极小这笔潜在的负债不仅不用记进资产负债表,连附注内都不用说明,相当于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