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 一般随母方生活;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 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 , 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什么情况下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4)子女随其生活 , 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