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是谁】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 ,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 , 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 在交付执行前 , 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 ,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 , 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推荐阅读
- 违章停车的罚款多少
- 什么是垂线段它有什么性质
- 广式牛腩煲的做法
- 兔子能不能喝水或吃带水的食物
- 电脑有没有后置摄像头
- 陌陌拉黑和删除的区别
-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 天道OL装备怎么修理
- 光盘行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