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的处理:马上出警 , 经现场勘查 , 属于交通事故的 , 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 , 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 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 , 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 , 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 抢救伤者和财产 , 勘查现场 , 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 , 应当根据需要 , 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行进检验或者鉴定 。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 , 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 , 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 。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 , 应当制作裁决书 , 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属车辆管理部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