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小黑盒”遭模仿 小黑盒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东阿阿胶作为国内知名品牌,陪伴了几代人的成长,还被授予了“中华老字号”的身份 。如今的东阿阿胶横跨中成药、保健品、生物医药等产业,也让东阿阿胶“回归引领品牌”的地位,多了一份说服力 。


经典“小黑盒”遭遇模仿


资料显示,东阿阿胶隶属央企华润集团,是全国最大的阿胶及系列产品生产企业,“东阿”“东阿阿胶”均为中国驰名商标,曾获得全国重点保护品牌、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等 。


2010年9月,东阿阿胶将使用多年的包装盒由纸质包装更换为铁盒包装,也就是我们现在最常见的“黑红盒”包装,东阿阿胶公司还就该产品包装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及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


随着东阿阿胶“小黑盒”被消费者认可和熟知,也引来了不法商家的模仿 。东阿阿胶公司发现,一企业在某电商平台大量销售与“东阿阿胶”牌阿胶包装、装潢近似的阿胶片 。东阿阿胶公司认为,同仁堂公司、赛行公司、冲锋舟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公司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构成不正当竞争


随着物质生活逐渐丰富,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功能性、实用性上,一个好的产品外观设计不仅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还体现出企业的价值理念和人文关怀,可以说外观设计是决定消费品产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


“小黑盒”经东阿阿胶公司长期使用和广告宣传,已被公众所熟知并将其与阿胶产品相关联,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的商业价值,因此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东阿阿胶产品的红黑铁盒包装、装潢经过使用,已经产生了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可以使相关公众通过该包装、装潢与东阿阿胶公司之间建立起固定联系 。


通过对比两者包装,在整体形状、材质、黑红颜色配比、文字布局等方面基本一致,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一审法院判令赛行公司、同仁堂公司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东阿阿胶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开支2,600元 。


一审判决后,同仁堂公司提起上诉,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


上海知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容易认为阿胶产品和阿胶片存在特定联系,可认定二者构成类似商品 。


【东阿阿胶“小黑盒”遭模仿 小黑盒】被诉商品的包装、装潢与东阿阿胶公司的商品包装、装潢极为相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为二者存在特定联系 。因此被诉商品及网店使用其他商业标识并不足以阻却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据此,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多维度、全方位保护


需要指出,各种方式保护包装装潢的侧重点是有所区别的 。一般来说,我国商品的包装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范围 。


此外,商品的包装装潢,还可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也有更多企业倾向于用专利法来保护商品的包装装潢 。而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使用该项产品外观 。


而通过商标权也可在一定程度对包装装潢给予保护,但商标权仅限于保护包装装潢中突出使用的标志,而无法保护包装装潢整体;如果侵权方仅冒用商品包装装潢,而并未侵犯商标权的情况下(如本案中,被告于显著位置使用自己商标),只能通过不正当竞争法来获得保护 。


总的来说,企业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是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来保护商品包装装潢,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


通过该案,我们不难发现,消费品外观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已经横跨了专利、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单行法领域 。而对于权利人而言,则需要清晰认识到知识产权多维保护的重要性,尽可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和竞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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