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哪些是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 , 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者 , 还应包括现场抢救、人身伤故善后处理的费用 , 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
2、设施 , 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 , 如电力、水利设施 , 房屋 , 树木花卉等 。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 , 应进行修复 , 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 , 尽量恢复原来状态 , 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 , 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当计算出原物的价值 , 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 , 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 , 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 , 折价赔偿 。
6、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 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 , 侵害他人财产的 ,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