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名下没有房子,或者是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家庭可以申请自住型商品房,满足购房条件名下没有房子,非本市户口家庭,需要提供暂住证,连续五年以上的本市社保缴纳,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单身申请自住型商品房的话,年龄必须满二十五周岁 。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是什么】2、自住型商品房是北京市住建委推出的2万套商品房,14年预计推出5万套左右 。这种类型的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百分之三十左右,面向全北京市能够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这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买卖,五年后买卖收益的百分之三十要上交给财政 。
3、自住型商品房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 。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 。
徐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1.历年来从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含经中组部同意全职引进到我市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双创博士”(不含科技副总)、市“双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
2.在我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务区范围内,申请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的(含产权共有) 。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有两个以上(含两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同时申请,只能申购一套 。申购成功的,市财政不再发放高层次人才购房货币补贴 。
入住条件:
我市人才公寓用于保障以下各类人才的居住需求:
1.在新沂创新创业、具有博士学位(创业类可放宽到硕士)的高层次人才;
2.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人才(企业放宽到大专学历);
4.在企业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过上级 (国家、江苏省、徐州市)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5.经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上述条款中第 2-4 类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入住: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收到录用通知,且入住后持续缴纳社保;
2.截至申请时,在新沂连续工作不超过 5 年;
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4.本人及配偶在新沂无自住房屋且未使用保障性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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