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书包括哪些类型

行政判决书包括的类型有:
1、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 , 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 ,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程序审理终结 , 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行政规章 , 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 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 , 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 , 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制作的法律文书;
3、再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 , 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 ,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的规定 , 经依法在身终结 , 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
【法律依据】
【行政判决书包括哪些类型】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 , 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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