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 , 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 法庭审理过程中 ,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 调取新的物证 , 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
尸检报告不重新鉴定要怎么处理1、验尸报告属于鉴定结论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公安机关应当将其结论告知案件当事人 , 但没有规定告知的时间 。
一般来说 , 公安机关会在提请逮捕或移送起诉前将结论告知当事人 , 但通常不会将报告直接交给当事人 。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 , 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3、《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 , 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刑事案件申诉立案后会改判刑事案件申诉须知:一、哪些人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 ,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 , 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 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被驳回后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 , 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 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1、申诉状 。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 , 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 。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 , 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 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 ,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 。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 , 不予审查 。四、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的处理方式经人民法院审查 , 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 , 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 。如坚持申诉的 , 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五、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 。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 , 经过复查后 ,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 , 案件才予以再审立案 , 进入再审程序 。六、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 , 再审期间 , 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 , 再审期间 , 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 , 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 , 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必要时 , 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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