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是什么

监视居住 , 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 , 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 ,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 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 ,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 , 案件尚未办结 , 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 , 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 可以监视居住 。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是什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 , 情节严重的 , 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 ,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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