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共享单车如何被占为己有

少数爱占便宜的人将共享单车当成免费的公共产品 , 要么将其占为己有 , 要么对其进行竭泽而渔的使用 , 让其上演“公地的悲剧” 。共享单车尽管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 却并非纯粹的公共产品;它是“有主物” , 而非“无主物” 。
【OFO共享单车如何被占为己有】“发展的列车匆匆驶过精神的站台 , 现实的变化把心灵的地图抛在身外” , 价值观念的错位 , 让一些人自我封闭、排斥竞争 , 将共享单车视为敌人 。恶意损坏共享单车涉嫌犯罪 , 说到底是损人不利己的失范行为;“共享单车遭破坏” , 要为轻率和糊涂付出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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