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主怎么踢人 微信群踢出人员方法


作为我国当前使用最频繁 , 普及率最高的沟通工具 , 已深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 成为大部分人在日常社交中频繁使用的沟通软件 。然而 , 功能设置上的逻辑缺陷 , 特别是通过手牵手建群拉人和群主随意踢人(移出群)等功能被饱受诟病 。甚至已经出现因沟通不良引起司法诉讼官司 , 还有一些被群主移出功能制裁后的人 , 心理和思想上放不开易被此类行为所干扰 , 诱发心理疾病及抑郁症 , 这类情况的结果往往是极不和谐的 。
2019年 , 山东平度市法院曾发生群主随意踢人而引起诉讼案 , 该案主要是平度市法院立案庭长建有一个叫“诉讼服务群”的聊天群 , 刘某(平度市法院立案庭庭长)为该群群主 , 其立群规:群里不能说与主题无关的事 。然而 , 其同事柳某因在群内与群主聊天互怂后发生不愉快 , 被群主踢出群 , 对此 , 同事柳某感到被孤立和侮辱 , 认为群主“太不慎重 , 太过任性” , 在同事面前不留面子 , 是贬损人格的行为 。之后 , 柳某多次与刘某私下沟通并试图再进群 , 均未被刘某同意 , 导致柳某一纸诉状将同事刘某告上法院 。虽然 , 平度市法院最终以自然人合意自治不具可诉性,“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案一审裁定驳回 , 但笔者认为 , 发生这类不和谐情况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 特别是这类情况在司法层面尚处空白、在道德层面也是空白 。
有一门学科叫“组织行为学” , 由学科中可知 , 对人的管理不是简单的自然人合意自治 , 也不是“谁建群谁负责”这么简单的法律概念 。管理对象和管理人行为是十分重要的内容 , 社会的进步或退步需要重视对人的管理 , 类似建群群主管理群友的这种权限和行为 , 管的好或许对社会是有益的 , 管的不好对社会或许就是负面的 。
【微信群主怎么踢人 微信群踢出人员方法】笔者把群分为几类:家人群、同事群、工作群、同学群、社区群、广告群、交流群 。群的优势是拉近人与人沟通的距离 , 但缺点也是极易引爆人与人沟通上的不愉快 。有的家人群因亲情纽带相对和谐 , 但有的群就不是这般景象 。比如:一些工作群和同事群 , 常常有领导出于业绩要求让员工在朋友群分享公司产品或服务 , 一些不顺从或做不好的群员以淘汰方式踢出 , 这么做的结果往往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 , 落后等同被抛弃;比如:一些社区交流群和学校家长群 , 因一时意见不统一 , 一言不合被群主踢出(移出群) , 实施踢人制裁的往往是社区居委负责人或学校老师 , 这种带有社区共治及公共属性的社群 , 有权随意踢人吗?临门一脚简单 , 但造成的公信力受损却十分严重 , 毕竟建群之初依靠的是公共属性和公共资源才得以组建;又比如:一些广告咨询群和交流群 , 也暴露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群霸问题 , 有交流群规定:(不允许发与本群无关的广告和公告) , 然而 , 群主每天自己发与本群有关的广告和公告 , 却不允许群里其它群友转发任何文章或广告 , 一经发现 , 任性踢人,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被踢人的满腔怒火 。还比如:一些犯罪及传销份子利用拉人功能实施诈骗 , 有的老人手机内几十个群实际上都是犯罪团伙围猎扮演 , 通过群教唆、踢出去、拉进来等功能 , 一会拉拢、一会踢出、搞晕当事人 , 最终实现违法目的 。
相关建议:一、建群时应申报 , 申报应以“公共”或“个人”两种属性来区分 , 并在建群时有明显的标签显示 , 让加群的人能有所辨别 。一些涉及公共属性或依靠公共资源建的群 , 意味着建群的人本身并不能以个人喜好来实施管理权限 , 特别是随意拉人、随意踢人 , 这种随意性 , 往往容易使群主成为意见领袖 , 负作用颇大 。另外 , 把公共群当做推销广告的工具 , 当做任意妄为的私人领地 , 大搞“群霸主义” , 灌输个人思想 , 对反对者施以“踢人”、“禁言” , 孤立他人的这种制裁行为 , 都要被区分出去 , 防止利用公共群实施冷暴力伤害他人 。
二、防止利用公共资源实现个人目的 , 防止个人意见替代组织 。有的群组建渠道本身就是依靠公共资源实现 , 比如某学校老师通过学生建立了家长群 , 家长群里老师说了算 , 大家都围着她“转” , 一声“嗯哼”让家长头痛不已;有的群组建属公共渠道实现 , 比如通过公益活动组成的群不应沦为个人广告、资讯、意见领袖的私人场所 , 背靠公共渠道将个人代表了组织强加于他人 。
三、进一步约束建群拉人和踢人的权限 , 在“公共”群里不得随意拉人 , 拉人不再因为是好友可直接加入群 , 无论是否为好友 , 都应先征得他人同意;在“公共”群也不得随意踢人 , 要移除别人需向有权限的第三方申请 , 提供足够的理由方可由第三方实施 。
四、个人建群应有数量控制和上限 , 不得超过多少群数 , 不得利用个人不断建群来扩展人脉和作为广告工具 , 到处传播有害的广告信息及会议资讯 。
五、做好群相关立法工作 , 通过法律进一步约束建群和踢人的混乱管理状态 。
作者:步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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