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轮 全国软件工程学科评估排名结果


2017年底,教育部公布了第四轮全国软件工程学科评估结果,由于第五轮还未公布(预计2022年会公布,本文会及时更新),所以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比较准确权威的学科排名,比较不错的大学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第四轮软件工程学科评估排名
【第四轮 全国软件工程学科评估排名结果】本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46 所,本次参评45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65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11000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A+210335浙江大学A+390002国防科技大学A+410001北京大学A510003清华大学A610269华东师范大学A710284南京大学A810486武汉大学A910056天津大学A-1010145东北大学A-11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A-1210247同济大学A-1310248上海交通大学A-1410285苏州大学A-151035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A-1610610四川大学A-1710004北京交通大学B+1810005北京工业大学B+1910007北京理工大学B+2010013北京邮电大学B+2110141大连理工大学B+2210183吉林大学B+2310246复旦大学B+2410286东南大学B+251028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B+2610422山东大学B+2710561华南理工大学B+2810611重庆大学B+2910614电子科技大学B+3010697西北大学B+3110699西北工业大学B+321070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B+3390006 陆军工程大学(原解放军理工大学)
B+3410002中国人民大学B3510055南开大学B3610217哈尔滨工程大学B3710288南京理工大学B3810293南京邮电大学B3910294河海大学B4010295江南大学B4110337浙江工业大学B4210359合肥工业大学B4310384厦门大学B4410423中国海洋大学B4510459郑州大学B4610491中国地质大学B4710558中山大学B4810698西安交通大学B4990005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B5010028首都师范大学B-5110060天津理工大学B-5210079华北电力大学B-5310216燕山大学B-5410255东华大学B-5510280上海大学B-5610345浙江师范大学B-5710357安徽大学B-5810386福州大学B-5910497武汉理工大学B-6010602广西师范大学B-6110613西南交通大学B-6210617重庆邮电大学B-6310635西南大学B-6410657贵州大学B-6510673云南大学B-6611258大连大学B-6711417北京联合大学B-6810058天津工业大学C+6910075河北大学C+7010108山西大学C+7110146辽宁科技大学C+7210214哈尔滨理工大学C+7310299江苏大学C+741030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C+7510336杭州电子科技大学C+7610338浙江理工大学C+7710406南昌航空大学C+7810593广西大学C+791059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C+801062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C+8110755新疆大学C+8211845广东工业大学C+8310009北方工业大学C8410010北京化工大学C8510147辽宁工程技术大学C8610150大连交通大学C8710151大连海事大学C8810186长春理工大学C8910252上海理工大学C9010385华侨大学C9110426青岛科技大学C9210460河南理工大学C9310462郑州轻工业学院C9410488武汉科技大学C9510511华中师范大学C9610530湘潭大学C9710555南华大学C9810615西南石油大学C9910708陕西科技大学C10011065青岛大学C10111664西安邮电大学C10210112太原理工大学C-10310126内蒙古大学C-10410212黑龙江大学C-10510289江苏科技大学C-10610290中国矿业大学C-10710291南京工业大学C-10810327南京财经大学C-10910373淮北师范大学C-11010394福建师范大学C-11110447聊城大学C-11210534湖南科技大学C-11310596桂林理工大学C-11410623西华大学C-11510636四川师范大学C-11610674昆明理工大学C-11710710长安大学C-11890039海军航空大学(原海军航空工程学院)C-
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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