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便宜要不得!天猫店经理私自开拼多多店倒卖61万

公司电子商务经理再次开设个人网上商店 , 实际上收集了公司的羊毛 , 利用职务的便利 , 占用了公司财产61万多元 。近日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嘉定法院)审结了此类职务侵权案件 。
2016年 , 翁某某在上海某公司工作 , 管理公司在天猫平台开店 , 主要负责店铺产品的日常维护和订单处理 。就是这样一份工作 , 翁某某看到了商机 。
2019年9月 , 翁发现公司天猫店的商品价格相对较低 , 有转售赚取差价的余地 , 于是在品多多注册了一家店 。
在法庭上 , 翁解释说 , 他个人名下的拼多多商店销售的商品与公司的天猫商店一致 。虽然销售的商品相同 , 但翁的商店价格更高 , 每台设备比旗舰店高10到30元 。每当有人在拼多多商店下订单时 , 翁就会使用个人淘宝账户在公司商店下订单 , 并填写收货人和收货地址作为拼多多买家的信息 , 以赚取差价 。
很快 , 微薄的差价就无法满足翁日益增长的贪婪 。为了赚取更高的差价 , 然后消费者在品多多店下单 , 翁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天猫店下单购买后降低下单设备的价格 。
翁某某的转卖生意一直持续到他发现了更大的漏洞 。2022年4月底5月初 , 翁某某开始利用公司天猫门店订单的漏洞空手套白狼——用个人淘宝账号下单 , 但不付款 , 然后利用职务打印发货单 , 交仓库发货 。未付订单将在48小时后自动关闭 。
经审计: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 , 翁某某未付款 , 但公司发货净额超过49万元 。此外 , 翁某某降价购买商品 , 导致公司少收12万元 。上述交易造成公司实际损失61万余元 。
2022年3月19日 , 东窗事发的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 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现在翁某某及其家人已经向公司退还了赔偿金 , 公司对此表示理解 。
经审理 , 上海嘉定法院认为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翁某某在管理公司电商平台店铺过程中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占有本单位61万余元的财产 , 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 判处被告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 缓刑一年九个月 。
2022年3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 对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进行了重大修改 , 加强了主刑和财产刑的判决 。
修改前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 数额较大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可以没收财产 。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 , 进入电子商务平台的公司如何更好地避免被非法薅羊毛的风险?
加强人员招聘制度 , 完善考核制度 。
首先 , 从源头上关闭好用人 。在招聘人员的过程中 , 不仅要注意员工的专业素质 , 还要注意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特别是任命经营、生产、仓库保管、购销、会计等部门的员工时 , 要高度重视 。其次 , 细化员工工作规范 , 合理分配工作职责 , 在工作过程中定期检查 , 通过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和填补工作漏洞 , 不给试图占用职位的人员机会 。
完善监管制度 , 加强异常交易监测 。
通过监控平台及时分析交易数据 , 发现数据中的交易特征 。根据账户交易频率、时间、操作手段等相似性 , 分组划分特定账户 , 实现可疑账户的定位 , 识别恶意操作 , 利用程序漏洞攻击等违法行为 。采取增加对账频率、及时盘点库存等有效措施 , 定期检查 , 降低业务风险 , 确保业务安全 , 减少损失 。
加大对安全运营能力建设的投入 , 努力形成业务安全风险监控、报警、分析、处置和可追溯的安全运营闭环流程 。对于确需处置的生产经营资料 ,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实和跟踪 , 实时监控 , 全程留痕 。
引入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机制 , 提高员工法治意识 。
犯罪的形成与相关人员缺乏守法观念有关 。因此 , 有必要加强公司员工的法治教育 , 引导员工增强法治观念 , 增强预防意识 , 始终保持警惕 , 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 。及时规范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不当迹象 。加强警示教育 , 注意从已发生的案件中吸取教训 , 举一反三 , 警钟长鸣 , 筑牢公司员工守法底线 。
【贪便宜要不得!天猫店经理私自开拼多多店倒卖6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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