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 继承顺序

法律问题分析:
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一、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 不能依非法同居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 。
可撤销的婚姻在被撤销之前、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前 , 一方死亡的 , 另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 。
二、血缘关系 。
如: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之间 。
三、扶养关系 。
如: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
再比如:
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 ,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 ,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 继承顺序】
本编所称父母 ,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 ,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以上就是爱惜日网?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继承顺序)的相关内容了 , 更多精彩请关注作者:爱惜日律师
声明:本文由爱惜日网/爱惜日号作者编辑发布 , 更多技术关注!
-- 展开阅读全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