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再就业培训属于什么权利,职业培训权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吗

开展再就业培训属于什么权利
开展再就业培训属于劳动就业权 。再就业培训是指对有过一次工作经历的职工失业或下岗后,对其进行的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 。再就业培训的形式有:1、短期培训:培训期限为1到3个月,培训对象主要是失业或下岗时间较长、维持正常生活水平有一定困难,且再就业愿望十分迫切的职工;2、中期培训:培训期为3个月到一年以内,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富余人员和即将下岗的职工;3、长期培训:培训期限在一年以上,对象为青壮年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 。
职业培训权属于劳动者的权利吗法律分析: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是权利,但不是义务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依法保障职工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 。职业培训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活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做好城市再就业保障是什么权利?做好城市再就业保障是公民的民生权利 。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
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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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再就业优待证方法
一、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失业就业登录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 。
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
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持国有关闭破产企业职工身份认定表、失业就业登录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 。
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
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由劳动保障部门原始编号和批准日期的招供录用(调配证)手续、登记失业人员持失业就业登录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
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
如何参加再就业培训再就业培训是指对有过一次工作经历的职工失业或下岗后,对其进行的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 。再就业培训是帮助劳动者提高再就业能力,从而尽快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 。
关于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效果,社会各界承担着以下责任:
1、政府加强领导 。
各级政府应把组织再就业培训作为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首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培训任务下达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培训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及相关服务工作 。其次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确立再就业培训计划,层层分解,逐渐落实,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对各行业、各单位的培训情况要按月统计按季检查,按年度考核,把完成再就业培训情况作为评定领导工作业绩的一个主要内容 。
2 、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做好宣传工作 。
再就业培训机构应和劳动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建立联系 。沟通情况,明确培训方向,合理设置专业 。对经过培训的下岗人员 。要向社会发布求职信息,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措施和方法 。宣传下岗人员通过培训后再就业的典型事例 。使广大下岗者了解再就业培训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 。
3、再就业人员个人要积极向上,增强责任感 。
凡从事再就业培训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真正做到想就业所想,急就业所急,充分认识到再就业培训是实施再就业工程中“即解近度,才能吸引更多的下岗者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培训 。
4、社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制度 。
以《劳动法》中促进就业和职业技能开发的方针和政策原则为依据,将再就业培训纳入法制化轨道,健全劳动力市场机制 。对技术岗位和特殊职业实行就业准入,持证上岗 。凡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人员,职业技能经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推荐就业,并与上岗后的工资待遇挂钩 。建立以“职业资格证书”为主要依据,市场双向就业选择制度,发挥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再就业作用,推动和引导下岗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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