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是审查起诉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疑难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对于需补充证据的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限两次,重报后每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 。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公安移交检察院多长时间公诉正常1个月时间,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不得超过2次,每年时间不超过1个月 。
移送起诉后多长时间提起公诉一、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要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 。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 。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
二、受理审查起诉时间: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当公民做出了违法行为以后,也会给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所以公安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的,同时也会收集相应的证据和材料,当已经充分掌握了犯罪事实后,是可以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或者法院,法院也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和材料决定是否进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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