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4)债权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5)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 。
【法律依据】
【代位权行使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