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儿子没抚养老人有继承权

亲儿子没抚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通常情况下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是不能剥夺继承权的,但是可以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亲儿子没抚养老人有继承权】(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老公去世了婆婆从小没抚养老公现在有继承权这个也是可以的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2021年不赡养老人可以继承2021年,不赡养老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继承的,除非是老人生前有遗嘱 。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儿女必须要赡养老人,如果你不赡养老人 。而有其他子女进行赡养,那么老人财产就会有其他子女进行继承的 。除非老人家生前有遗嘱,指定你为继承成人的 。
没有办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是这样的,父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因为血缘产生的,一种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的,比如收养、过继 。
如果要断绝父女关系,如果父女关系是因为血缘而产生,不依赖法律而存在,那么是不可能通过法律手段断绝的 。
但是父女关系可以通过法律拟制来转移,即合法的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了一种拟制血亲的收养关系,此时,法律上会承认与亲生父母及其亲属的一切关系解除,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相当于变相的断绝了父女关系 。
如果是成年女儿,当然不可能通过这个办法断绝父女关系,但是因为父女关系而产生的其他关系,又可不可能因为一份协议书而发生变化呢?首先要明确一点,当子女年未满18周岁的时候,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当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任何一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即使父母没有抚养子女,子女也无权利不赡养父母 。
因为这两种义务不是一一对应的,不是必须要一个发生,另外一个才需要发生,法律对这两个义务的每一个都实时保护着,如果父母没有抚养子女,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没有抚养的责任,但是并不意味着子女赡养的义务会因此消失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因此对成年子女来说,赡养义务是不可能消失的 。而其他民事关系会不会发生改变呢?
事实上,在年满18周岁后,成年女儿就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了,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原生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会有连带责任,因此无需断绝关系 。女儿可不可以放弃对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呢?
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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