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垃圾分类要有哪些,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施行时间( 二 )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推进公共机构示范先行 , 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 促进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 , 参与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 。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 , 属于危险废物的 , 对贮存、处置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纳入前期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并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
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的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
市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 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体系建设 , 引导、规范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 , 指导餐饮、住宿等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推进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其他商品交易市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市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 , 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活动 。
【东莞市垃圾分类要有哪些,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施行时间】市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科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邮政、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 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 , 减少垃圾产生量 , 实施垃圾分类投放 , 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及收费制度 , 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 加强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 , 提高市民分类意识 , 普及分类知识 , 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 , 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在小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 动员小区居民开展源头减量、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投放工作 , 监督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 ,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公益宣传 , 普及相关知识 , 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 。

东莞市垃圾分类要有哪些,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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