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

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金碧新城二期》 楼工程,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执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我公司保证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原始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真实有效(资料非真实性愿承担经济处罚)按期上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有工程分包班组更换,将变更班组登记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身份后可更换班组及人员 。按规定已在承包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已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见附件) 。
2、我公司总承包单位如有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根据发包方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要依法签订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 。
3、我公司总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我公司承包企业承担并有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和愿承担按工程造价5%的处罚,承包合同作废 。
4、按照 “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我公司承包单位对所承建劳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保证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
5、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如有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 。如因我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
6、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发包方采取的决算款10%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签订承诺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3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项目部(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八项目经理部)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保证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如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为集团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本项目部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 。
特此保证!
保证项目: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八项目经理部 保证人:
2015年1月9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xx-x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2012年工业园区绿化工程阶段)在绿化工程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武威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保证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现已全部结清农民工工资,特此保证 。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本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的处理 。
特此保证!
施工单位:xx-x有限责任公司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随州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中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白云大道二期二标段工程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随州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保证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本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
特此保证!
施工单位:中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不拖欠民工工资保证书】2011年6月6日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书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在“2011年鞍山市二期春季城市绿化工程(二)”招标中,中得第十三标段,工期为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5月31日,现工程已结束,我公司保证在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事,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情况,如有拖欠情况,我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
特此保证
鞍山市绿洲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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