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申请时间,商标复审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复审申请时间
商标复审申请时间为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商标复审的期限是多久商标的复审期限是多长的时间?商标复审的裁定规则是什么?小编把整理好的商标复审期限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商标复审申请的期限是多久
1、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
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其复审时限从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 。不能提供国际局发文日期的,则以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驳回商标通知书所标注的日期起算 。
商标复审延期申请起算日如何计算
1、当事人申请商标复审事宜,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 。延期申请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交,延期时间从第16日起算 。
2、由于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 。超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
商标驳回复审的裁定规则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的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 。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和《商标驳回通知书》 。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 。
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 。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 。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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