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
【办理离婚在什么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
推荐阅读
- 房屋所有权证能过户吗
- pdf格式怎么打印
- 惊天动地里的南隍市是哪里
- 女网名大全
- 打印机怎么加墨水多少合适
- 稀面条怎么做
- 冬天可以把铁树的叶子剪掉吗
- 2022年北京冬奥会是第几届奥运会
- 怎样腌制糖醋萝卜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