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有哪些

环保税怎么征?谁污染谁缴税!
作为我国首个明确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环境保护税的重要意义在于完善绿色税收制度、调节排污者污染治理行为,“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是环境保护税法明确传导的理念 。
环保税的征税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1、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
2、环保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这意味着,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保税 。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
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同时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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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税范围的污染物具体指什么?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导致大气污染的物质,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 。
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煤矸石、尾矿等 。
噪声是指工业噪声,即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
《环境保护税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等 。
环保法与排污费制度的区别有哪些?
相较于此前的排污费制度,环保法主要有两点不同 。
1、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 。以10倍为 限,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 。
【完善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有哪些】 2、根据减排幅度增加一档税收减免的规定,即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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